
11月25日是消除家庭暴力国际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题为“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犯罪,促进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全国妇联副主席葛晓燕介绍,随着社会交往方式的多元化,检察机关将按照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的精神,将以同居为基本事实的婚前同居关系认定为家庭关系,还将认定伤害以外的心理虐待行为认定为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身体伤害。这为受害人提供了更加立体、全面的保护。
同居关系?没有结婚证的算婚前婚姻吗还没有建立家庭关系吗?长期的精神压抑和情绪操纵是否构成家庭暴力?
我们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公布的一个典型案例来看看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对这两个问题进行澄清和认定的。
[案例]
他对女友进行精神虐待并导致她死亡。
男子因“虐待”被判刑
2021年,马穆与女友苗穆确定恋爱关系,两人同居。他们的感情稳定,并打算结婚。但在同居期间,马某对苗女士进行出轨、分手等威胁,排除异性朋友,要求苗女士随时报告自己的行踪,长期无端辱骂、贬低苗女士的人格,对她进行严重的情绪控制和精神压抑。妙河再也无法忍受,曾两次尝试自杀。
2022年12月,马Meng再次因琐事长期通过微信侮辱苗某,导致其精神失常并自杀。
2025年,检察官指控马某某犯有虐待罪,法院最终判处他三年零两个月监禁。
[讨论]
了解有关共存的基本事实。
婚前同居被视为一个家庭。
本案的关键进展是司法扩大了“家庭”和“虐待”的定义。
谁是“家人”?
法院和检察官认定,两人虽未登记结婚,但婚前已形成稳定、持续的同居关系,存在同居本质。根据《家庭暴力预防法》的精神,他们应被视为虐待犯罪意义上的“家庭成员”。这将消除反家庭暴力的“灰色地带”,为更广泛的事实情况提供法律保护。保护上将会扩大。
什么是“虐待行为”?
这个案例清楚地表明,反复的情绪操纵、人格退化和其他形式的心理折磨与身体伤害一样构成虐待。如果这种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例如被害人自杀,则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这为隐性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救济。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记者:倪毅)、人民日报政论全文、《人民日报》(2025年11月26日第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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